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临床表现与诊治
作者:佚名 日期:2013年07月14日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


 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(ITP)是与免疫有关的出血性疾病,其特点是自发性出血,血小板减少,骨髓中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,巨核细胞的发育受到抑制,部分患者可查到血小板抗体或补体C3。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分为急性型与慢性型两种类型。在小儿患者中以急性型较多见,约占85%。其预后较成人为好。
主要病死原因是颅内出血,可在起病早期4周内出现,病死率约为1%左右。由于本病的主要临床症状是皮肤、黏膜出现瘀点瘀斑,鼻出血,齿衄等,故属于中医学中的“血证”、“虚劳”、“肌衄”、“葡萄疫”等范畴。

【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临床表现】

症状和体征本病见于小儿各年龄时期,分急性(≤6个月)与慢性(>6个月)两型。小儿时期多为急性ITP,多见于婴幼儿时期,7岁以后明显减少。春季发病数较高。既往无出血史,发病突然,出血严重,出血前不久或出血的同时往往患上呼吸道感染。慢性病例无明显年龄高峰但多见于学龄期,多数发病潜隐,出血症状较轻,约10%患者是由急性转为慢性。可依据病情分为四度:①轻度:血小板<100×10e9/L而>50×10e9/L,只是在外伤后出血;②中度:血小板≤50×10e9/L而>25×10e9/L,尚无广泛出血;③血小板<25×10e9/L而>10×10e9/L,见广泛出血,外伤处出血不止;④极重度:血小板<10×10e9/L,自发性出血不止,危及生命(包括颅内出血)。

出血的特点是皮肤、黏膜广泛出血,多为散在性针头大小的皮内或皮下出血点,形成瘀点或瘀斑;四肢较多,但也可为全身性出血斑或血肿;黏膜出血多见于鼻腔、齿龈和球结膜;严重者还可有内脏出血,如泌尿道、阴道等,甚至发生致命性颅内出血,少数尚有视网膜出血。除了皮肤、黏膜出血外,仅10%~20%患者有轻度脾大。

常见并发症: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常见并发症主要有失血性贫血、颅内出血等。

【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实验室和其他检查】

血象:血小板计数减少,急性型常低于20×10e9/L,甚至仅(2~3)×10e9/L,慢性型多在(30~40)×10e9/L,并有形态异常,如体积增大、颗粒减少或染色过深等。除少数患者因明显出血而引起贫血外,血红蛋白和白细胞大多正常。

骨髓象:巨核细胞数正常或增多,急性型者幼稚型巨核细胞比例增多,慢性型者颗粒型巨核细胞比例增多。但两型中间型巨核细胞数均减少。血小板少见。

血小板抗体测定:常用放免法或酶联法测定血小板表面PAIgG量,正常人1×106个血小板表面有1~11ng,而ITP患者血小板PAIgG为正常的4~13倍不等。流式细胞仪用抗人IgG抗体测定结合有IgG的血小板数,超过10%则为异常。

血小板寿命测定:用51Cr标记血小板可测定其寿命,结果明显缩短。

血小板功能测定:血小板第3因子活动度减低,血小板黏附和聚集功能亦减低。

【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诊断与鉴别诊断】

一、诊断标准

血小板计数<100×10e9/L。

骨髓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,有成熟障碍。成熟障碍主要表现为幼稚型和(或)成熟型无血小板释放的巨核细胞比例增加,巨核细胞颗粒缺乏,胞浆少。

有皮肤出血点、瘀斑和(或)黏膜出血等临床表现。

脾脏无肿大。

具有以下四项中任何一项:①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有效;②脾切除有效;③血小板相关抗体(PAIg、PAC3)或特异性抗血小板抗体阳性;④血小板寿命缩短。

排除其他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的疾病,如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白血病、MDS、其他免疫性疾病以及药物性因素等。

二、分型

1. 急性型:起病急,常有发热,出血一般比较重,血小板数常<20×10e9/L,病程≤6个月。

2. 慢性型:起病隐匿,出血一般比较轻,血小板数常为(30~50)×10e9/L,病程>6个月。

三、鉴别诊断

1. 再生障碍性贫血:表现为发热、贫血、出血三大症状,肝、脾、淋巴结不大,但一般贫血较重,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多减少,网织红细胞不高。骨髓红、粒系统生血功能减低,巨核细胞减少或极难查见。
2. 急性白血病:有白细胞异常和与出血量不平行的贫血,常有白血病细胞浸润引起的胸骨压痛和不同程度肝脾及淋巴结大,骨髓中白血病细胞>30%。
3. 过敏性紫癜:为对称性出血性斑丘疹,以下肢为多见,血小板不少,一般易于鉴别。
4. 红斑性狼疮:早期可表现为血小板减少性紫癜,有怀疑时应查抗核抗体及狼疮细胞(LEC)可助鉴别。
5. Evans综合征:特点是同时发生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和溶血性贫血,Coomb试验阳性,病情多严重,多数患者经激素或脾切除治疗有效。
6. 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(TTP):有血管内溶血指征。患者以贫血、肾脏损害、发热、精神异常和血小板减少为特点。

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治疗

1. 急性型

一般疗法

适当限制活动,避免外伤;

有或疑有感染者,酌情使用抗生素;

避免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,如阿司匹林等。

糖皮质激素

可用于皮肤出血点多、血小板<30×10e9/L的患者。一般采用泼尼松每日60mg/m2[1.5~2mg/(kg·d)],分次服,视病情逐渐减量,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。或泼尼松4~8mg/(kg·d),分次服,连续7天后停药。或用氢化可的松每日400mg/m2,或地塞米松每日10~15mg/m2静脉点滴,待出血好转再改为泼尼松每日60mg/m2。

严重出血(如消化道出血,鼻出血)或皮肤散在出血点,但血小板<(10~15)×10e9/L的初始治疗患者采用:地塞米松1.5~2mg/(kg·d),加入葡萄糖液静脉滴注,连续3~7天;或甲泼尼龙15~20mg/(kg·d),2~3h滴完,连用3天后,改泼尼松1~2mg/(kg·d)口服,待出血减轻,血小板上升后减量,停药。疗程一般不超过4~6周。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、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、库欣综合征等。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,发现以上不良反应应及时减量,对症处理。

输大量丙种球蛋白:适用于重度出血患者又合并感染或激素治疗无效者,按每日0.4g/(kg·d),每日1次,连用5天为一个疗程,或每次1g/kg。其后隔4周强化一次,共2次。

血小板输注:血小板<10×10e9/L,有严重出血或有危及生命的出血需紧急处理者,可输注血小板,每次0.2~0.25U/kg,隔日一次,至出血减轻,血小板达到安全水平(>30×10e9/L)。同时给予激素或IVIG,可以提高疗效。

红细胞输注:此法适用于急性失血性贫血者。

2. 慢性型

肾上腺皮质激素:首选泼尼松,一般每日0.5~1mg/(kg·d),分1~3次口服,出血严重可选用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,用法同急性型,用3~4周,待出血症状改善,血小板上升平稳后,逐渐减量,可每1~2周减1/4量,隔日清晨1次口服,以最小剂量维持,达到出血消失,但不一定待血小板恢复正常,总疗程6~12月。治疗3~4周无效者改用其他治疗。

IVIG:同急性型治疗,或IVIG 1~2g/kg,静脉点滴,2~3周一次。

免疫抑制剂:皮质激素治疗无效或依赖大剂量皮质激素维持者,可选用下列药物。长春新碱1.5mg/m2或0.05mg/kg,每周一次静脉点滴,连续4~6次。环磷酰胺2~3mg/(kg·d),分3次口服,8周无反应停药。有效者持续应用6~12周。硫唑嘌呤每日1~3 mg/kg,分3次口服,用1至数月可见效。

其他药物:达那唑15~20mg/(kg·d),分次口服,一般2~4个月出现疗效,也可联合泼尼松口服。大剂量维生素C 2~3g/d,静脉点滴7~14天,或2~3g/d口服,连续2~3个月。α-干扰素,3万~6万U/kg,皮下注射,每周3次,连续4周;或10万U/kg,皮下注射,每周2次,连续12周。

脾切除:指征:①经以上正规治疗,仍有危及生命的严重出血或急需外科手术者。②病程>1年,年龄>5岁,且有反复出血,药物治疗无效或依赖大剂量皮质激素维持,骨髓巨核细胞增多者。③病程>3年,血小板持续<30×10e9/L,有活动性出血,年龄>10岁,药物治疗无效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