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引发血小板疾病的药物
作者:caixia 日期:2013年03月17日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


      药物与血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,因为它要靠血液传送到身体的各个部位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。可是,有许多药物在发挥正常药理作用的同时,还会在血液中“使坏”,引发种种药源性的血液病,如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粒细胞养活或缺乏症、血小板减少症及血小板病、巨幼红细胞性贫血、免疫性溶血性贫血、药物氧化性溶血性贫血、线粒体损伤与铁粒幼细胞性贫血、急性白血病等。

  较易引起血小板减少症及血小板病的药物如阿糖胞苷、环磷酰胺、白消安、甲氨蝶呤、巯嘌呤、长春新碱、氯噻嗪类药物。其它偶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症的药物有磺胺类药物、消炎痛、速尿、氯霉素、利福平、阿司匹林、甲基多巴、乙胺嘧啶 、氨苄青霉素、头孢菌素类、红霉素、对氨基水杨酸钠、保泰松、非那西丁、氨基比林、安乃近、氯磺丙脲、奎尼丁、氯喹、奎宁等。主要通过抑制骨髓和巨核细胞功能、破坏血小板和诱导机体变态反应而致病。

 

诊断

  ITP的主要诊断依据是临床出血征象,血小板数减少、脾脏无肿大、骨髓巨核细胞有质与量的改变及抗血小板抗体等。1986年12月在首届中华血液学会全国血栓止血学术会议上提出了以下ITP的诊断标准:多次化验血小板数<100×109/L;骨髓检查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,有成熟障碍;脾脏不大或轻度增大;下列5点中具备任何1点:①泼尼松(强的松)治疗有效;②PAIgG增多;③PAC3增多;④切脾有效;⑤血小板寿命测定缩短;可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。老年人ITP应与其他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鉴别,如药物、感染等原因;若伴脾脏肿大,应警惕可能有引起血小板减少的其他疾病。

  1.诊断标准和依据 国内诊断标准(首届中华血液学会全国血栓与止血学术会议,1986)。

  (1)多次化验检查血小板计数减少。

  (2)脾脏不增大或仅轻度增大。

  (3)骨髓检查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,有成熟障碍。

  (4)以下5项中至少1项:

  ①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。

  ②脾切除治疗有效。

  ③PAIgG增多。

  ④PAC3增多。

  ⑤血小板寿命缩短。

  (5)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。